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和2022年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根据教务处2023年2月20日下发的《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化学工程学院主持的校级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的结题工作,确保项目的结题质量,推动学院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工作的水平提升,培育优秀教学成果,经研究,决定将此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SPOC课程建设项目和2022年度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2022年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和SPOC课程建设项目除外),(名单见附件1),共10项。
二、结题要求
请各项目主持人根据项目申报书中提出的结题条件以及当年立项时学校通知中关于结项的相关要求,准备好相关的结题材料、必要的支撑材料,并按时提交,逾期认为是自动放弃结题机会。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个项目的建设成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于达到项目申报书要求的项目,学院将予以拟结题,并将结题表和结题验收汇总表上报教务处。对于项目时间到期,但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将不予结题。凡是没有按时结题的各类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得申报2023年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对于超期严重、建设进度严重滞后、质量不佳的项目主持人将取消两年内申请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资格。
三、材料准备
1.《结题表》(附件2)一式三份。
2.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给郝笑云。
3.师范类课程教学案例需提交《结题表》、一门课的课程评价案例。案例内容包括:课程基本情况、课程评价对标设计、课程评价实施证据、实施效果(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结果、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关于课程评价本身的反思。
上述材料的纸质版装入档案袋,并粘贴档案袋封皮(见附件4)
四、工作流程
1.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3月3日,交给学院办公室郝笑云老师。
2.结题评审时间:结题评审计划在第3周内,请各项目主持人做好答辩的准备,逾期不再组织验收评审。
附件:1.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项目立项名单
2.结题表
3.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4.档案袋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