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0    来源:化学工程学院    点击数:
 
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稿件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15-12-08 10:58:40

各学院:

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校级项目立项申报

1.报送要求

1本次申报的大创项目为2016年度校级项目,本年度拟建设校级项目80项,请各学院在学院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2此次大创项目的报送工作教务处不接收学生项目负责人本人的报送材料。请各学院大创联络工作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收集本院相关材料,在学院大创工作小组初审后,将本院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各类项目面向二、三年级在校生申报,仅限团体(原则上3-5人)。

4)指导教师应是学校在编的、具备中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且有一定的前期科研成果基础和课题研发经历;或是具备本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企业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数不超过2(含在研项目)

5)各学院应对各项目负有监管职责,各项目一经立项,不得随意放弃、终止。

6)对于2015年度终止项目,其指导教师三年内不得参与指导工作;项目团队不得再主持、参与项目。

2.报送时间

1)各学院完成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工作,项目申报书参照往年申报表格式认真填写,201615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实践教学科(纸质,参照附件1),一式三份;项目信息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参考附件2),一式一份;报教务处参加评审。

215日以后教务处不再接收任何学院的报送材料,请务必按时提交

二、2015年度升级项目准备工作

1. 2014年省级、2015年校级项目延期项目,延期半年,届时由各学院组织结题评审工作。

2. 2014年国家级项目8项,2015年省级项目20项、2015年国家级项目19项,各项目负责人填写《任务书》(一式三份),并于项目名称后注明“补充”字样。具体项目见附件4.2016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实践教学科。

电子版信息请传至邮箱:wljwsjk@163.com

附件:(不随纸质版发送,请在校园网首页下载电子版)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

4.升级项目名单

教务处

20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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