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细则2021
发布时间:2021-11-15    来源:化学工程学院    点击数:
 

  化学工程学院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细则

  本科生导师制是指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习、科研、实践等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指导与教育的过程。在高校实行导师制,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应用型高校专业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引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构建合作与互动的育人机制,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面育人的良好氛围,以良好的教风带动优良学风,切实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根据西文理校发[2018]64《西安文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在前期导师制试行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和党总支书记共同担任,副组长由教学副院长和副书记担任,小组成员由其他院领导、各办公室主任、各系主任和实验中心主任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职责:按照学院制定的实施方案推进导师制各项工作,制定导师选派计划,负责导师配备、培训、工作考核、与经验总结工作;做好导师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二、导师的配备

  1.自2018级起,为每名学生配备本科生学业导师,指导周期3.5年。导师与学生指导关系确定后,一般不再变动。指导周期内遇有特殊原因,须经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方可调换。

  2.凡受聘全职任教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均有义务担任本科生导师并考核合格。

  3.每个导师每届指导学生数一般为5-8人。

  4.导师的选聘在新生军训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受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三、导师职责

  1.为人师表,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

  2.开展专业思想教育。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计划以及面向岗位群和社会需求情况等,对学生开展富有针对性的专业思想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兴趣与专业自信。

  3.指导学生制定并实施学业规划。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科兴趣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制定学业规划,选择专业发展方向,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进程,帮助学生确立留学、考研、就业、创业等发展目标,指导学生分步实施学业规划和学习计划。

  4.指导学生专业学习。指导学生选课(免修、选修、辅修等)帮助他们针对不同课程的特点完善学习方法,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5.引导学生参加科技实践活动和学科竞赛,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积极申报大创项目,参与导师本人或其他教师的课题研究等专业活动,提高学生专业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

  6.关心和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对学习出现问题的学生,帮助其查找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

  五、导师工作方式及要求

  1.各系每学期按主题集中组织导师与被指导学生的见面会1-2次;其他时间由导师自主安排与被指导学生交流。

  2.学院办公室定期向各专业反馈学生学困、学位预警、留级等相关信息。导师要依据所指导学生的《大学生成长档案》(附件2,学生填写)掌握其课内外学习动态,每学期有针对性地对学生的学习状况和能力发展情况(特别是学习困难学生)做出恰当指导和建议,将指导的内容概要记录在《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本》中

  六、学生的管理与考核

  1.学生要尊重导师,虚心求教,服从导师的教育与管理,认真完成导师交待的工作。

  2.学生应主动与导师联系,应尽量在导师工作时间内向导师请教、咨询和汇报,并获得导师的帮助。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应主动与导师见面,并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学业发展计划,每学期至少与导师联系2次。

  3.学生要认真参与导师确定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导师所在学科或课题组的学术活动,尤其在科研训练和专业技能实践中要多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

  4.积极参加学院及专业组织的座谈会等活动,并根据导师指导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西安文理学院本科生导师考评表(学生用表)》(附件3)。

  七、导师的管理与待遇

  1.导师应按时参加院系举办的工作培训,并按要求对学生进行相应辅导。

  2.学院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全院的工作交流活动。

  3.考核内容及方式

  1)主要考核导师对学生的针对性指导,由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导师制工作本、指导成效及学生评价结果评定等级,并填写《西安文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次,列入学院年度工作考核,以教师兼职形式参与津贴分配,记入教师业务档案。考核不合格的导师2年内不再聘任为本科生导师,其指导的学生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再配备其他导师。

  3)考核结果运用。本科生导师制的考评作为评奖评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必备条件。考评为优秀的导师,导师津贴上浮30%;考评为不合格的导师,扣除全部导师津贴,并报教务处和人事处备案。所有导师津贴按学校给学院核定的基数进行调整发放。

  5.学院每学期推出一期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宣传活动,通过印刷汇总材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报道。

  八、导师制实施程序

  1.新生入学后,由各系按照入学班级花名册随机分配的办法确定导师,并填写《西安文理学院本科生导师信息汇总表》(附件1)。(负责人:各系主任)。

  2.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导师配备及指导学生名单(负责人:领导小组组长)。

  3.召开导师和学生的见面会,介绍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导师对学生进行第一次辅导(负责人:各系主任)。

  4.学院每学期向导师反馈学生的学业成长信息,各系组织后续辅导,各导师开展指导活动(负责人:各系主任)。

  5.学期末组织学生座谈等活动,并组织学生填写《西安文理学院本科生导师考评表(学生用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指导老师谈话(负责人:工作领导小组)。

  6.组织导师工作总结会、导师制工作考评和宣传,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布(负责人:工作领导小组)。

  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与原办法中不同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

  化学工程学院

  2021/11/15

  附件1:西安文理学院本科生导师信息汇总表

  附件2:大学生学业成长档案

  附件3:西安文理学院本科生导师考评表(学生用表)

  附件4:西安文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

西安文理学院化学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 | 院办:029-88279060 | 邮编:710065 | E-mail:hgy@xawl.edu.cn

2014-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化里化外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