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加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 (验收)工作及开展2020年上半年一般 专项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2    来源:化学工程学院    点击数:
 
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及开展2020年上半年一般专项结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提升科研计划项目完成质量,更好落实沉积项目清理要求,充分发挥科 研项目培育青年科技人才的作用。省教育厅决定对各类项目结题(验收)方式与要求进行再次规范,并将2020年上半年一般专项结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类项目结题(验收)方式

1.重点及服务地方项目验收方式。采取在线材料审核与线下答辩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中填写验收申请,经科研处审核后提交省教育厅审核, 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组织召开答辩会。答辩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填写验收证书,并上传签字后的评委意见,提交科研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省教育厅审核,审核完成后办理验收证书。

2.一般专项结题方式。采取材料审核的方式完成结题,上、 下半年各一次,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鉴于新冠疫情防控特殊情况,今年上半年的专项结题采取在线审核方式,由项目负责人将全套结题资料上传至“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将结题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省教育厅将统一为结题证书盖章。

、工作要求

1.各校要继续加大力度对沉积科研项目进行清理,本次清 理范围主要为2018年(含)以前立项的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验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要收回科研经费,并计入科研诚信黑名单,严格限制其今后申报各级各类项目。对确实存在客观困难无法继续或研究失败的项目,要及时进行撤销处理,结余经费应予收回。

2.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按时提交本校待结题的科研项目。专家对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将在系统中进行详细备注,项目负责人按照专家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结题时间安排

1.省教育厅定于2020年5月6日组织专家在线审核相关结题项目。各学院在此之前及时通知并组织项目负责人完成材料 上传工作。

2.审核结束后,科研处5月18日统一将结题证书及相关材料送至省教育厅科技处。

联系人:吴燕妮  隋汶静

电话:88259656

 

                                        科研处

                                    2020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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