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2020年1月26日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的《西安文理学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现阶段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思想
1.目前全市已进入疫情预防一级状态,全体教职工要充分意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把疫情防控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按照要求认真报告活动情况和自身状态;
2.学工办负责通知到所有学生,务必高度重视预防,认真执行假期当地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学院做好疫情排查摸底工作,及时报告自身状态;
3.在外探亲访友的老师,请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选择合适时间返回西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定要做好防护,避免感染,返回后,一定进行自我隔离。
4.及时关注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通告,学习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科学认识疫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坚定应对信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田琛峰 翟云会
副组长:刘长明 宋瑞娟 屈颖娟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校院对接联络员:张亚环
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对接学校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处理突发事件。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汇总部门人员和学生信息。
1.信息排查
对全院师生及家属假期外出行程、疫情情况、是否接触来自武汉人员信息以及从异地返回,特别是湖北等地返回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情况进行统计和排查。
学生信息排查和上报由党总支书记负责,学工办具体实施;教职工信息排查和上报由院长负责,各部门具体实施。
各部门负责人(除学工办)每日向校院联络员张亚环报告人员情况、在家隔离人员身体状况等。学生情况由学工办主任张亚环老师直接汇总。
校院联络员每日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汇总信息,同时将师生情况排查信息分类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排查组。
2.建立疫情防治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各部门务必每日收集师生的健康信息并于10:00前向张亚环老师处报告,有问题报问题,无问题报平安,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症状的师生应立刻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病患诊治和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工作。
3.服务保障。组织员刘长明负责,韩敏、刘振、张亚环具体配合执行,按照学校开学安排提前报备学校后勤保障组体温计、口罩、消毒液器具的准备、配发等工作。
4.综合协调。副院长宋瑞娟、屈颖娟负责,配合学校安排,牵头做好春季开学各项预案。
三、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管控校园。鉴于西安市目前疫情发展情况,除高新校区南大门以外,其他大门暂时封闭,保卫处加强学校大门管理,对进出校园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校园;其他校区可参照高新校区执行。
2.积极处置突发疫情。师生在校期间有疑似病症出现,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校医院向上级疾病防控部门汇报并取得医治帮助。
3.教师(家人)外出回来的要自觉自我隔离2周,及时将行程和时间报给部门联络员和张亚环老师。往返湖北或与湖北来人聚会等情况的老师也要如实、及时报告情况。
4.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已采取疫情应急预案,建议大家为了你和家人的健康安全不要外出。
5.教务处正在做好延迟春季开学的预案和各项准备工作。要求所有学生在未经学校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提前返校报到。
6.各部门负责人、辅导员要全力做好联系师生及家属的宣传引导、服务工作,确保其及时获得学校防控工作的重要信息和得到必要的协助。
7.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做足个人、家庭的安全与卫生防疫措施,不组织、不参加聚会;严格遵守政府法令、疾控中心指引和学校有关规定,杜绝欺骗隐瞒、弄虚作假。
四、工作要求
1.疫情防控事关学校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大,不容有失。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自2020年1月26日起,全体党员干部取消休假,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待命。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协调安排学院有关防控工作,全面掌握人员去向,做好相关提醒,确保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学院领导小组成员和广大师生一定要克服麻痹思想,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防控工作各项任务。
3.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本方案未涉及事宜按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修订)》(西文理校发〔2019〕75号)执行。
附件:湖北来(返)陕人员健康情况摸排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