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我校西安市“社科基金”文理专项项目的规范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的结题验收率,促进我校科研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科研处将于3月底对文理专项进行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安社科基金文理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必备材料
1.项目结项书;
2.项目研究报告;
3.立项证书;
4.合同书;
5.成果复印件(原件备查)
(材料装订按照材料1-5的顺序胶装一式一份,封面为白色)
二、申请结题程序
1.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申请结项验收的材料进行初评,并形成书面意见,学院盖章,统一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交至科研处,不接受个人递交材料。
2.材料受理时间:即日起至3月28日。
三、结项要求
依据《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基金管理办法》,对文理专项进行集中结题验收。
1.2019年及之前项目必须结项;如达不到结项要求,由个人给出情况说明,经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给出是否同意结项意见,或个人申请撤项,否则做终止处理。
2.2020-2021年立项项目正常结项,不可再申请延期,如不能结项,可申请撤项。
3.2022年立项的项目,正常结项,到期不能进行结题验收的原则上可申请延期一年。
4.撤项项目需出具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同意的撤项申请予以撤项,并冻结项目资助经费。
5.2023年立项的项目,若满足结项条件,也可以申请结项。
6.终止处理的项目,冻结项目资助经费,同时将取消项目负责人下一期“文理专项”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人:张烨 张泽宇 电话:88219308
附件:1、社科基金文理专项结题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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