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和课程认定及学分置换工作,根据《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西安文理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课程、创新创业学分置换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西文理校发﹝2017﹞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翟云会 曹贤姿
副组长:宋瑞娟 屈颖娟
成 员:焦宝娟 贾园 李学坤 马明阳
秘书:卞敏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学院转专业所有相关工作组织领导及其解释。
二、各专业接收计划
1.接收专业: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安全与检测。
2.专业接收转入人数:按照学校文件规定,任一专业接收转入本科生人数不超过当年专业招生计划的30%。
三、转入专业条件与流程
(一)转入条件
1.申请转入学生,必须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条件。
2.申请转入学生,原则上为理工科类普通高考类4年制学生(注:ICC专业只能ICC专业间互转(除了艺术类),三校生只能三校生专业间互转)。
3.在校学习期间,品行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转入流程
1.接到学校转专业通知后,学院领导小组开始启动当年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织开会,审阅转入学生提交的各种材料,初步筛查转入学生的资格。
2.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组织转专业面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逐个面试,同时进一步审核能够证明转入学生的各种资料,考查学生的专业兴趣、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及职业规划等,并进行现场打分。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公示拟接收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公示,提交学校审批。
4.转专业结果一经学校批准,不得变更。
5.转入专业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学课程,课程学分认定后所缺课程或学分必须按要求补修。
四、课程学分认定
(一)课程学分认定
学院依据转入专业毕业要求能力达成的实质等效原则认定原修课程的学分。
1.对于授课内容相同的课程,若课程对转入专业毕业要求的支撑一致应该认定所学课程取得的学分,对于超课时部分不予额外认定;不够课时或者学分不够的课程应该安排补修。
2.对于授课内容相似的课程,按照课程内容和对毕业要求的支撑程度予以认定。课程内容不能覆盖本专业相同或相近名称课程的课程目标,不能完全替代转入专业原课程对毕业要求支撑,或学分低于转入专业相应课程的学分,该课程需补修;课程内容覆盖转入专业相应课程的课程目标能够支撑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且学分高于或等于该相应课程的学分,认定该课程学分有效。
3.对于授课内容具有较大差异的课程,对转入专业毕业要求支撑度低的课程,不予认定,需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补修。
(二)申请手续
学生提交原有课程成绩单,学院组织召开转专业学生面试会,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入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和学分置换工作。完成转入学生以前所修课程学分的认定工作后,由转专业学生填写《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课程学分置换和成绩认定审批表》,由教学副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安排转专业学生的重修,补修计划,并告知转专业学生,跟随低年级学生学习,参加相应考试取得学分。
五、其它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适用于本学院所有专业转入学生。此外,学院转出学生遵照学校和相关学院的转专业要求进行。
附件:2025年化学工程学院转入学生面试通知
化学工程学院
202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