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2-07-05

点击量:

西安文理学院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规程

1. 每年1月份向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上报鉴定计划。

2. 由鉴定工作委员会制定并发布鉴定公告。

3. 鉴定报名工作由专人负责,报考人员需要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4. 考评前两周向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试题(没有题库的工种由考评员组出题,并报送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

5. 考务管理人员审核考生信息并上报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6. 聘请外单位化工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并通知鉴定相关事宜。

7. 提前一周印制理论试题和实操考试细目表。

8. 考评当日在督导到场后,由考评员领取试卷,并签名。

9. 考生按规定提前进入考场,在第一场考试前核对个人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由于考生失误造成信息错误由考生负责。

10. 考试过程中至少有2名考评员同时监考,并按照西安文理学院考试管理相关规定和化工职业技能鉴定相关监考要求认真监考。

11. 考生迟到15分钟后将取消考试资格。

12. 每场考试结束后,由考评员填写考场记录表,交回试题并签字确认。

13. 仿真考试前由考评员在仿真教师站编制好仿真试题。

14. 仿真考试完成后,系统生成成绩保存并打印后存档。

15. 实操考试按照西安文理学院化工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考试流程进行考评工作。考试线束后将相关考评资料完整交回考务组,并签字确认。

16. 督导员需在考评线束后填写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现场督考报告,并上报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7. 仿真考试成绩和实操成绩进行加权处理后即为本次职业技能鉴定的实训成绩。

18. 考评员在理论考试线束后,组织流水阅卷,阅卷要求按照西安文理学院相关阅卷标准进行。

19. 所有试卷及考评资料均由专业负责存档。

20. 理论考试成绩和实操成绩评定结束后,由考评员和考务管理人员填写成绩评定表,并与鉴定申请表一同邮寄至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1. 按照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向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上缴相关费用。

22. 收到化工行业资格证后,邮寄给考生本人,或由考人本人领取。

23. 进行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和总结工作,并上报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

院办:029-88279060   邮编:710065

E-mail:hgy@xawl.edu.cn

西安文理学院化学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2014-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化里化外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