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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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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更深入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状况和学习质量,引导学生进行高质量的学习,我校在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过程中,积极推进评“教”与评“学”的有机统一,强化教学互动,健全教学信息反馈机制,学校现开展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评学对象与内容

教师评学指任课教师(包括每个班的所有理论课程任课教师及机房、实习、实验、实训等实践课的指导教师)对授课班级整体学风纪律、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等方面的总体评价。评学对象为本学期所有在校班级。

二、教师评学程序

1、各学院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和教学秘书负责组织实施,于2017年5月8日至15日组织本学期有授课任务的专兼职教师,通过教务系统在网上进行评学活动。教师可以登陆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网站(http://pgoffice.xawl.edu.cn),从主页“评教评学”项目中进入教务系统,用自己的账号、密码登录进行评学,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

2、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将对各学院教师评学结果进行全面汇总统计,并将综合信息反馈给各二级学院、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为教学改革、学生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三、教师评学要求

教师评学是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来源,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并严肃对待,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附件:西安文理学院教师网上评学操作办法

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西安文理学院教师网上评学操作办法

为了做好教师网上评学工作,现将网络操作流程及办法说明如下:

1.教师用自己的账号、密码登录学校的教务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172.17.1.38:8080/)。

2.点击窗口上方的【信息查询】项目菜单中的【教学质量评价】,弹出要评价的班级名称。

3.点击所要评价的班级名称,弹出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

4.对指标体系中每一项指标进行评价,视情况在右侧下拉菜单中选择A(好)、B(较好)、C(一般)、D(较差)、E(差)之一。

5.填写“其他评价与建议”。

6.点击“保存”。

7.再评价下一个班级,再点击“保存”,直至评价完所有课程。最后点击“提交”。

8.注意:一次必须评价完所有班级,否则评价数据无效。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

院办:029-88279060   邮编:710065

E-mail:hgy@xaw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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