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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中结课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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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教学课程安排,我院定于本学期第12-13周进行期中结课考试,考试工作由教务处和我院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1. 结课考试与期末考试性质一致,必须保证考试的严肃性,任课教师和辅导员老师负责通知到学生。

2. 需要缓考的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到学院教学秘书处办理手续,旷课时数超过课程总课时1/3的不予安排,课程重修的学生提前到学院办公室确定考试科目和时间。

3. 确保将考试安排通知到每一位参加考试的学生;如遇涉及赴国外、境外交流的学生,学院统一安排补考或课程学分置换。

4. 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考试要求组考。

1)考务保障:试卷保管员提前30分钟到岗,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签到,领取试卷。

2)监考教师:每个考场必须提前收取学生证件,随机安排座次,同时核对考场学生人数和试卷信息;一前一后认真监考,提前强调注意事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与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联系(电话:88279060,13259889520)。

考试过程中若发现学生由违纪或作弊行为,应采取措施取证,并在第一时间与考试值班人员取得联系,填写“学生考试违纪记录单”,考试结束后按要整理试卷和考试相关材料,填写试卷袋上信息,送交学院办公室。

3)巡查组每场考试均进行巡查,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中“西安文理学院考风考纪评价指标”及备注栏里要求进行检查,并填写“考风考纪巡查记录单”。

5. 考试结束后,课程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课程成绩,装订试卷,整理课程考试资料送学院办公室审核保存。因教师不能及时录入学生成绩导致的各种问题,由任课教师本人负责。

附件: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开学补考考试安排表

化学工程学院

2016年3月5日

西安文理学院化学工程学院16-172)期中考试安排表

院系:化学工程学院 制表日期:2017.4.14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班 级

人数

监考教师

教室

备 注

5月10日

8:00-9:50

物理化学

15化工1

38 1

M101

15化工2

38

M102

5月11日

14:30-16:20

有机波谱分析

14应化2

50

M102

5月12日

8:00-9:50

有机化学

15化学

39 5

M103

15应化1

40

M403

15应化2

41

M405

5月19日

8:00-9:50

物理化学

15化学

39 4

M103

15应化1

40 10

M202

15应化2

41 9

M205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

院办:029-88279060   邮编:710065

E-mail:hgy@xaw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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