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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度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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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度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

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推进“互联网+”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同步推进专业综合改革,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本年度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以“一流课程建设”为主线,持续推进“互联网+”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打造校本金课;以“专业综合改革”为驱动,聚焦四新专业建设、师范类专业认证、工程教育认证,提升专业建设水平。

二、项目类别和数量

1.课程建设项目

分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社会实践、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五类课程,拟立项78项。其中:线上课程12门(MOOC课程3门、SPOC课程9门)、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26门、线下课程20门、社会实践课程10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0项。

2.专业综合改革项目

拟立项11项。

三、项目要求

1.线上课程。主要指在线开放课程(MOOC)、专属在线课程(SPOC)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优势,建设一批具有先进教学理念和实施全新教学模式的优质线上课程。鼓励受众广、教学效果好、能体现专业特色的课程进行线上课程建设。

2.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主要指基于MOOC、SPOC,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5%—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课程。鼓励基于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3.线下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4.社会实践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5.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技术,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实验环境和实验对象。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为学院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

6.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围绕四新专业建设、师范类专业认证、工程教育认证,聚焦专业综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副院长和教研室主任优先支持立项。

课程思政项目不再单列,要求每一类课程建设项目均要有课程思政元素方可立项。

四、项目研究经费、时间

1.资助经费:

在线开放课程每项13万元。其中课程团队费用3万元,立项后拨付项目主持人;课程建设费用10万元,由学校统一支付。

SPOC课程建设项目每项7万元。其中课程团队费用2万元,立项后拨付项目主持人;课程建设费用5万元,由学校统一支付。

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课程、社会实践课程每项2万元,立项后拨付项目主持人。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每项5万元,立项后拨付项目主持人。

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每项3万元,立项后拨付项目主持人。

2.建设周期

本次立项所有项目建设周期均为1年。

五、项目结题

(1)MOOC、SPOC课程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后须签订任务书,按照任务书进行阶段性检查及结题验收。

(2)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社会实践课程,需提供教学设计、教学效果、教学改革等支撑材料。

(3)专业综合改革项目,需提交项目研究报告、相关研究成果(1篇及以上教研论文、其它)。

(5)以上所有项目,结题时均需另提交一份教学案例。

达不到上述基本要求的项目,不予结题和验收。

六、申报条件及要求

1.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组成员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要合理。

2.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3.已承担省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本次项目。

4.已批准立项的校、省、部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再立项。

5.优先支持核心课程立项。同一课程项目三年内不再支持立项。上一年已立项的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不再支持作为项目主持人同类立项。

七、申报程序

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坚持“公开公正、重在应用、择优立项、重点资助”的原则评审确定。具体立项程序包括:

1.项目申报。各学院根据学校发布的2023年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立项要求,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申报,填写相应项目申报书。

2.项目评审。学校按照项目类别,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确定拟立项项目。

3.网上公示。教务处依据评审结果,对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拟立项项目公示一周,接受校内监督。

4.立项公布。拟立项项目经网上公示无异议,教务处公布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立项名单。

八、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

1)线上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社会实践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立项申报书(见附件4);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5)。所有申报书要求正反打印,左侧装订,一式1份。

2)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汇总表各学院须填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6),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一式1份。

2.申报时间和地点

请于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

2.线上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3.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社会实践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

5.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申报书

6.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1日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

院办:029-88279060   邮编:710065

E-mail:hgy@xaw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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