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
序号 | 废物俗称 | 废物形态 | 废物代码 | 有害成分名称 | 重量(吨) | 委托处置单位 |
1 | 废液 | L液态 | 900-047-49 | 酸,碱, 有机溶剂 | 0.9260 | 陕西绿林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
2 | 试剂瓶 | S固态 | 900-041-49 | 丙酮,乙醚等废旧试剂瓶 | 0.1740 | 陕西绿林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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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 / | 1.1000 | / |
一、污染防治措施
1、应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进行处置,每年前向生态环境局申报本单位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2、危险废物转移前,向生态环境局申请,转移联单存档。
3、严格按照与经营单位合同内进行转移,出库时并确认包装完好与实际重量。
二、应急处置措施
1、危险废物发生泄露时,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马上通知危险废物仓库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第-时间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防止污染扩大。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送医救治。
2、现场处置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装,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严格按照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西安文理学院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6月12日